各设区市卫生局、省直省管医院:
现将《2012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》印发给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
附件:2012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
二0一二年二月二日
2012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
2012年,全省医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围绕“一个中心”,即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个中心;紧握“两个抓手”,即牢牢把握大力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、深入开展“三好一满意”活动;强化“三项建设”, 即着力强化医政管理制度建设,着力强化医政管理队伍建设,着力强化医疗行业作风建设;突出 “六个重点”,即突出加强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、突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、突出加强医疗服务管理、突出加强血液管理、突出加强护理管理、突出加强临床药事管理,狠抓工作措施落实,全面推进各项医政工作。
一、落实医改目标新举措,稳步推进医改有关工作
(一)全面实施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。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(城镇职工、居民医保和新农合)、医疗救助和医疗机构减免等相关制度的紧密结合,在保持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健康发展的基础上,在全省范围内为尿毒症患者实施免费血透救治。
(二)实施重度耳聋患儿人工耳蜗救治。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(城镇职工、居民医保和新农合)、医疗救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制度的紧密结合,探索有效的补助和支付办法,优先选择年龄较小、治疗成功率高、康复效果好的重度耳聋患儿实施救治。
(三)构建“阳光医药”网上监察系统。通过整合“阳光采购”和“阳光用药”系统,实现对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、采购、使用、配送和回款等全过程的监督,加强网上监管,规范招标、采购、使用行为,促进合理用药,提高医疗质量,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。深入开展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,探索公立医院实施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工作。
(四)深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。进一步加大临床路径管理的执行力度,实施常见病种的临床路径数国家级、省级试点医院不少于32个,其他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22个,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2个。加强对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,对于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,达到入组率不低于50%,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%。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,实行定期通报制度。
(五)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。认真落实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》,加快建设精神疾病三级防治网络。总结推广686项目的模式及经验,全面推进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。加强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使用管理。积极探索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医疗保障工作。
(六)加快建立分级医疗服务体系。研究出台《关于加快建立我省分级医疗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》,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和管理,科学界定各级医院的功能定位,逐步建立分级医疗服务体系,探索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使用,有效缓解“看病难”问题。
(七)完善重大民生工程长效机制。建立健全实施“光明·微笑”工程和儿童两病免费救治的长效机制,完成约1.2万例白内障复明手术、180例儿童白血病及2400例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任务。
(八)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,引导高水平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。
二、实施卫生服务能力建设,提升医疗救治水平
(一)大力提升县医院服务能力。进一步明确县级综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学科发展方向,重点加强急诊科、重症医学科、病理科、麻醉科、医学影像科、手术室和血透室等关键科室的建设和管理。
(二)切实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。积极创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和临床重点培育专科;新增10-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,加强儿科、妇产科、精神科、康复科等薄弱临床专科建设,进一步提高我省专科医疗服务能力。
(三)全面启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。在分析现状基础上,找出制约我省居民疑难病诊治的影响因素,制定实施《江西省医疗中心管理办法》,全面启动我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。大力加强四个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,探索建立适合我省省情的区域性医疗中心评估体系。
(四)积极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。在12家卫生部试点医院、27家省、市级试点医院和1个试点区域使用规范的电子病历系统。全面开展试点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估,引导医疗机构合理建设电子病历系统。
(五)继续强化“三基三严”训练。健全开展“三基三严”训练与考核的长效机制,在全省深入开展医务人员临床基本技能、血透技能和病历内涵质量培训与大比武活动,提高医疗队伍尤其是县级医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基本技能。
(六)加强血站服务能力建设。进一步加强血站人员队伍、实验室、质量管理体系、无偿献血服务等建设;各地无偿献血者的临床用血费用偿还直报率达到70%,在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80%,实验室达标率达到70%。
三、加强医疗服务要素管理,规范医疗服务行为
(一)加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。组织实施《江西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(2011~2015年)》,指导各地制定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。制定实施《江西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管理规定》和《江西省医疗机构校验标准》,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督查,规范设置审批行为。加快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,加强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。强化医疗广告审核发证管理。
(二)严格医务人员执业管理。组织做好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,加强实践技能基地建设,制定下发《江西省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规定》,规范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。组织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。
(三)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。认真落实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》规定,全面开展第二、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工作,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机制,加强手术分级、麻醉分级管理,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评价活动。
(四)加强关键部门规范管理。按照“明确目标、分类指导、重点治理、务求实效”的原则,针对重点医院、重点科室、重点病种、重点人群,加强植(介)入类技术、血液净化、肿瘤性疾病、内镜技术、消毒供应、放射治疗科室等规范化建设与管理。
(五)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。建立健全院务公开评价体系,落实院务公开评价考核制度,扩大基层院务公开示范点。
四、深入开展“三好一满意”活动,提高医疗服务质量
(一)深入开展“三好一满意”活动。以“三好一满意”活动为平台,将“三好一满意”活动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、创先争优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、治理商业贿赂、文明单位创建、平安医院建设、“医疗质量万里行”活动和行风评议等活动紧密结合,切实加强医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,不断提升服务水平,持续改进医疗质量。
(二)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。进一步完善省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,组织和指导开展综合医院、专科医院、重点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工作,重点针对血液净化、介入诊疗、人工关节植入、腔镜技术等临床专业开展医疗质量控制,加强重点单病种质量监测。
(三)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医疗服务。贯彻落实《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加大推行先诊疗后结算、志愿者医院服务、便民门诊、辅助检查结果互认等便民惠民措施力度。制定实施《江西省医疗机构病房管理规定》,严格控制病房加床,规范病房探视制度,统一病号服,树立优质病房典型,在全省推广规范病房管理先进经验。
(四)强化核心制度落实。大力推行《住院病历内涵质量评价指南》,开展全省病历内涵质量建设与评比活动,狠抓核心制度落实,严格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,落实“病人安全目标”。
(五)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。认真落实《二、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(试行)》和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》等规定;制定实施《江西省临床药师工作管理规定》,建立健全全省合理用药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。大力实施《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》,加强医疗机构临床静脉用药调配中心(室)的建设和管理。
(六)深入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。强化处方点评和超常预警管理,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,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,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、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进行排名和公示,对排名靠前的医疗机构负责人、医师进行诫勉谈话。
(七)加强院前急救和临床实验室管理。制定并实施《江西省急救中心(站)管理办法》,加强急救中心(站)的科学管理。以临床路径为基础,探索建立基本病种临床检验包,做好新增临床检验项目管理工作,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。
(八)做好重大医疗救治工作。组织实施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和重大疾病医疗救治、重大事件医疗保障工作。
五、加强血液管理,保障临床用血安全
(一)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。组织实施《江西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(2011-2015年)》,建立健全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网络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。加强采供血机构信息化建设,开展省级信息系统平台建设,推进区域化血液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。
(二)深入组织开展无偿献血。加强无偿献血工作力度,完善《江西省临床用血应急预案》,建立健全部门间协作机制及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。加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,推动固定自愿无偿献血队伍建设。积极配合做好《献血法》执行情况调研工作。
(三)健全临床用血考核评价体系。制定实施《江西省采供血机构评估标准》和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规定》,完善血液机构评价机制与临床用血考核评价体系。开展合理用血培训及点评工作,推广临床输血新技术。
(四)加强血液安全管理。认真落实《江西省血液及原料血浆工作管理办法》,扎实开展血液安全督导检查,加强实验室血液质量控制,稳步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,保障血液质量和血液安全。强化血友病管理。
六、提高护理服务质量,加强医院感染管理
(一)大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。以优质护理服务为抓手,加强临床护理工作,提高护理管理水平。重点加强护理内涵建设,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服务模式,全面落实护理职责。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护理专业特点的护士岗位管理,建立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长效机制。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第三方评价活动。
(二)认真实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。贯彻落实《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(2011-2015年)》,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,优化护士队伍结构,充实基层护理力量。建立专科护士培训制度,加强培训基地建设。建立护理管理岗位培训制度。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相关规范、配备标准,建立护士培训和定期考核制度。
(三)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落实。认真落实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》及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性标准与规范。重点强化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培训。加强医院消毒供应中心、手术室、重症监护、血液净化等重点部门管理,加大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力度,严肃处理严重医院感染和重大医院感染事件。
(四)加强全省医院感染监测。建立健全我省合理用药监测网,将省直医院和各设区市直三级公立医院共29家全部纳入监测范围,逐步将二级医院纳入我省监测网。加强医院感染暴发信息报告系统管理。以微生物监测和耐药菌监测为重点,规范医院目标性监测。
七、统筹各项医政工作,做好医疗康复、防盲和戒毒等工作
(一)开展康复医学服务体系建设。开展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,推动我省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,建立“防、治、康相结合”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,逐步构建分层级、分阶段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。
(二)推动防盲治盲工作。制定实施《江西省防盲治盲规划(2011-2015年)》,统筹防盲治盲资源,逐步完善防盲治盲网络建设。把初级眼保健纳入各地初级卫生保健体系,逐步建立省、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三级眼视光中心,开展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及青光眼的筛查,探索早期干预的方法,进一步推进防盲治盲工作。
(三)加强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。开展以提高治疗质量为主题的骨干培训,进一步扩大治疗覆盖率,完善病人的转诊与治疗,筹备成立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学术团体。
(四)加强戒毒医疗管理。规范戒毒治疗机构的建设、管理和戒毒医疗服务行为,开展技术培训,提高戒毒治疗水平。
(五)加强医政管理队伍建设。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,组织全省医政干部学习新的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,不断提高医政管理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(六)健全江西省医院协会分支机构,充分发挥协会的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。承办华东六省一市医院管理论坛。
(七)组织开展征兵体检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