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设区市卫生局、省直省管医院:
现将《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》(卫医政函〔2011〕413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
二0一二年一月九日